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3—2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9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0,0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66,400,000股的24.0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冬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963,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反对75,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038,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3—28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38),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000,000股质押给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6月14日。
近日,公司接到芜湖德豪投资的通知,其所持公司股份中上述已质押股份14,000,000股已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份质押手续,解除质押日为2013年5月28日。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66,400,000股的1.20%。
芜湖德豪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245,35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4%,其中限售流通股11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133,356,800股。本次部分解除质押后,芜湖德豪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为231,35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3%。其中已质押限售流通股112,000,000股,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119,352,200股。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