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合肥三洋 股票代码:600983 公告编号: 2013-011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13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古川雅裕因退休于2013年4月27日向公司提交辞职书,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本次董事会实际有11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有效期已经届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推选如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推选金友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金友华简历:男,1965年10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无机化工专业,安徽工商管理学院MBA研究生。2000年起历任合肥荣事达佳优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法人代表;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推选曹景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曹景贵简历: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安徽合肥人,大学学历。2005年5月至今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其中2006年1月至今兼任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至今兼任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推选张拥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张拥军:男、1966年4月10日出生,中国国籍、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大学学历。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任合肥银信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任安徽金丰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2009年2月,任合肥德厚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曾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2010年3月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党委委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推选杨仁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杨仁标: 男,196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起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行政人事总监,本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推选渡边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渡边学简历:男、1968年出生,日本国籍。1991年3月毕业于日本大阪大学法学部。1991年4月进入三洋电机株式会社,2006年4月任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经营企划本部经营管理单元单元长、企划单元长;2008年4月任经营企划本部经营管理部长,兼企划部长及主管公司统括部长;2011年7月任经营企划本部副本部长,兼经营管理部长及企划部长。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推选佐藤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佐藤敦简历:男、1957年8月29日出生,日本国籍。毕业于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法学部政治学科,1980年4月1日进入三洋电机株式会社。2006年4月1日在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经营企划本部企划部任职,2010年5月1日在经营企划本部经营管理部任职,2012年6月1日任职于经营企划本部经营管理部,兼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推选桶谷主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桶谷主税简历:男、 1962年3月4日出生,日本国籍。毕业于日本关西大学工学部电子工学科,1985年4月1日进入三洋电机株式会社。2006年4月,任三洋电机株式会社CEP推进本部部长,2008年4月任商用产品公司事业企划统括部部长,2009年4月任商用产品公司经营企划室部长,2012年1月任事业管理统括部商用产品事业管理组GM。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推选森本俊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森本俊哉简历:男,日本国籍。1958年11月6日出生。1981年3月毕业于兵库县姬路工业大学电气工学专业。1981年 4月进入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历任三洋家用电器(苏州)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HA International本部海外战略单元(北条、群马)担当部长、 HA ASEAN经营企划单元担当部长/部长、 SANYO Universal Electric PCL. (泰国)任Executive Manager、水系统事业部洗涤机器部担当部长、三洋爱科雅(株)全球推进部部长、产品企划部部长。2011年4月起任本公司总裁,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推选李惠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惠阳简历:男,1973年10月出生。1995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科技大学外语系,2001年7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5年获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商法研究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至2004年8月担任日本东京大学访问学者。曾任三洋中国投资总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北京物质学院法政系教师。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推选于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于水简历:中国国籍,1964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日本大阪市立大学法律系博士生毕业.曾任大连陈德惠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主任、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大连日清制油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推选孙素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孙素明简历:女, 196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担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辰投资集团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法律顾问。现任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妇联执委、安徽省人大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工作组成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推选古继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古继宝简历:男,1968年6月出生,2004年获得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2010年晋升为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学、金融学、贸易学、战略管理、商业模式创新、经济法等方面课程教学。历任中国科大MBA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立生、李惠阳、李健、于水认为上述董事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2013年6月21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合肥三洋 股票代码:600983 公告编号: 2013-012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于2013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有5名监事表决,实际有5名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有效期已经届满,故推选宣华、岩井清、林平生先生为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职代会推选王建军、李建华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候选人简历如下:
宣华简历:男、1965年12月4日出生,大学学历。2001.年至今历任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岩井清简历:男、1959年11月出生,日本国籍。专修大学商学系。1982年4月就职于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管理本部资金部会计科。2004年4月任商用产品企业集团营业本部经营管理单元单元长,2005年4月任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医疗设备事业本部经营企划室室长,2010年4月任商用产品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林平生简历:男、1949年7月16日出生,葡萄牙国籍。毕业于澳门圣约翰英文书院。现任长城贸易株式会社社长,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职工监事简历如下:
王建军简历: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师。1995年7月毕业于合肥联合大学经济系。2006年6月至2008年1月任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本部审计经理,2008年1月至10月任合肥荣事达佳优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部长,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李建华简历: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MBA,高级工程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注册人力资源测评师。1990年7月至1994年6月工作于合肥无线电二厂,1994年7月起历任本公司电脑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生产计划部部长,行政人事副总监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以上五人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
2、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2013年6月21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合肥三洋 编号:2013-013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6月21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方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12年度财务决算)》
3、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5、审议《公司2013年度事业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13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7、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关于换届推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换届推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第1至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3年4月18日及2013年5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6月14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13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斌 孙亚萍
联系电话:0551-5338028
传真: 0551-5320313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6号
邮编 :230088
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与本次会议相关的表决权和选举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收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惠阳、于水、孙素明、古继宝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5-30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惠阳、于水、孙素明、古继宝,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惠阳、于水、孙素明、古继宝
201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