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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3-02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5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1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3-03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苗春女士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5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3年5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002392 股票简称:北京利尔 编号:2013-03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5月30日,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1,75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08.73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341.2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7,735,300.00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募集资金净额增加7,735,300.00元,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114.8万元。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55,000吨/年优质耐火材料项目”两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9,795.27 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94,319.53万元。

      二、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12年1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中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截止到2013年5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三、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计划投资15,623.93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5,239.66万元,未投入募集资金10,384.27万元。

      201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 “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进行部分变更。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计划投资15,623.93万元。公司拟使用其中738.83万元收购张庆平、蒋明学、汪慧琴等10名自然人持有的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利尔”)27%的股权,并使用该项目中的1500万元对马鞍山利尔进行增资。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总计2,238.83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14.33%。该议案经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调整后的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计划投资13,385.10万元,截至2013年5月9日累计投入5265.20万元,未投入募集资金8,119.9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中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该款项到期后,将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使用10,000吨/年连铸功能耐火材料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该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该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杨卫东、余华为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