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3-017
证券代码:113003 证券简称:重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发布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公司股票、可转债和转股)于2013年5月17日起停牌。5月24日,本公司发布《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公告》,因本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涉及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属境内资本市场重大无先例事项,经申请,公司证券连续停牌,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3年8月16日。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研究论证本次重大事项具体实施方案,启动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本次重大事项涉及军工重大装备总装业务,须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批准,相关程序比较复杂,公司证券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3-018
证券代码:113003 证券简称:重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增、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2013年5月30日(周四)上午9时,永泰福朋喜来登酒店永泰宴会厅A厅(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5号)。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3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3日(周四)
5、会议主持人:李长印董事长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6、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626,806,883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79.27%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2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013,022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1% |
7、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在合并现场记名投票及网上投票后,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比例 |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
1 | 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626,769,683 | 22,800 | 14,400 | 99.9997% | |||
2 | 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626,750,043 | 22,800 | 34,040 | 99.9995% | |||
3 | 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1,626,750,043 | 22,800 | 34,040 | 99.9995% | |||
4 | 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626,750,043 | 22,800 | 34,040 | 99.9995% | |||
5 | 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626,750,043 | 22,800 | 34,040 | 99.9995% | |||
6 | 关于审议聘任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626,750,043 | 22,800 | 34,040 | 99.9995% | |||
7 | 关于逐项审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1 | 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 1,435,733,241 | 22,800 | 34,040 | 99.9960% | |||
7.2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13年度)及2013年度预计交易上限 | 1,435,733,241 | 22,800 | 34,040 | 99.9960% | |||
7.3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签订服务提供原则协议(2013年度)及2013年度预计交易上限 | 1,435,733,241 | 22,800 | 34,040 | 99.9960% | |||
7.4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预计存/贷款业务上限 | 1,435,733,241 | 22,800 | 34,040 | 99.9960% | |||
7.5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13年度预计委托贷款上限 | 1,435,733,241 | 22,800 | 34,040 | 99.9960% | |||
8 | 关于审议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 11,626,750,043 | 22,800 | 34,040 | 99.9995%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张彦仲、范有年、张士华、陈丽京、王德宝的述职报告。
其中第五项议案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区段表决结果如下表: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该区段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持股1%以下 | 39,745,180 | 99.86% | 22,800 | 0.06% | 34,040 | 0.08%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39,197,998 | 100% | 0 | 0 | 0 | 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547,182 | 90.59% | 22,800 | 3.77% | 34,040 | 5.64% |
持股1%-5%(含1%) | 1,936,628,507 | 100% | 0 | 0 | 0 | 0 |
持股5%以上(含5%) | 9,650,376,356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孙涛律师、刘花汐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记录和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