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27 证券简称:美的电器 公告编号:2013-034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下称“美的电器”、“公司”、“本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是 √否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84,347,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7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证券帐户 | 股东名称 |
1 | 08*****203 |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749 | 宁波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 | 00*****788 | 何享健 |
六、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下简称“重组方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全文及摘要)已经本公司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依据重组方案,分红派息实施后,换股吸收合并中本公司的换股价格与换股比例、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以及美的集团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实施分红派息后,每股换股价格相应调减0.60元/股,换股价格由15.96元/股调整为15.36元/股;换股比例由0.3582:1相应调整为0.3447:1,即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1股美的电器股份可以换取0.3447股美的集团发行的股份;美的集团发行股数由713,202,895股相应调整为686,323,389股;美的电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由10.59元相应调整为9.99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江鹏、严莉
联系电话:0757-26334559 0757-23604698
传真:0757-2665199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