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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硅谷之光》的一点期待
⊙夫 杰
好比华尔街之于全球资本,在网络科技居于同样地位的,非硅谷莫属。
那是鼓励创新、缔造传奇的地方,也是推动趋势、引领浪潮的源头,从最早于车库中诞生的半导体公司惠普,到个人电脑时代最重要的几家公司如英特尔、苹果、思科、甲骨文,再到学生宿舍里创办的网络巨头们如网景、雅虎、谷歌、Facebook,硅谷就是一个供极客、怪杰、数字思想者轮番唱角的舞台,江山代有才人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差不多每隔三五年就来一次“破坏性革新”,自我进化、完善,并为世界送出一批足以改变世界同时创造巨额财富的伟大公司。
关于硅谷,世人通过亲近一些互联网公司,爱屋及乌,不算陌生;但对于硅谷的历史流变,公众或许就知之甚少了。例如,“硅谷之父”是谁?在被称为硅谷之前,叫什么街?对了,它为什么不叫钱谷、晶谷,而偏偏是硅谷?所谓“八叛逆”是哪八个人,他们和硅谷第一家极客公司“仙童”有什么关系?仙童与后来的英特尔又有什么渊源? 对于这些IT界的掌故或轶事,很多已被淡忘甚至遗忘。
有这么个段子,据说几年前,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曾问网景创始人马克·安德森,“网景究竟是做什么的公司?”连业内资优后生对前辈都有这样的“无知者无畏”,可以想见,对于外界来说,硅谷的发展史多半就是一本散落尘世的断章残篇。
很奇怪,全景记录硅谷风云际会的著述很少。之前保罗·弗赖伯格和迈克尔·斯韦因合著的《硅谷之火》,提到了硅谷早期的历史,但侧重点是那些计算机公司。它描绘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一批计算机业余爱好者在硅谷掀起的一场信息技术革命——其目的是要打破专业技术人员对封闭在空调机房中的大型计算机的垄断使用权,让需要使用计算机的人自己就能拥有一台计算机。同时,该书还讲述了包括苹果、微软、太阳微系统、网景、莲花以及Oracle等公司在内的创业者们为实现“个人电脑”理想所作的努力与奋斗。另外一本是《硅谷热》,出自传播学家埃弗雷特·罗杰斯之手。罗氏出版于1962年的《创新的扩散》是新科技传播研究的奠基之作,也因为如此,罗杰斯的名字几乎就是研究“创新扩散”(Diffusion of Innovations)的同义词。不过,《硅谷热》可不是罗杰斯具有代表意义的作品,甚至在同类硅谷题材的著作中,它也算不上优秀。在该书中,除了第一部分以苹果的传奇故事为主线,(顺带)回顾了硅谷的发展史,其余都是对硅谷产业环境浅尝辄止、“漫谈”式地介绍,不是真正意义上以硅谷为主角的脉络梳理。
因此,相比较而言,大卫?卡普兰的《硅谷之光》算得上IT业的《逝去的武林》或《江湖丛谈》,也它较为系统地记录了从硅谷诞生至2000年以前的断代史。卡普兰不仅解答了前面提到的很多现在看起来像是“冷知识”的问题,而且还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为什么是“惠普”而不是“普惠”(据称,帕卡德和休伊特用投掷硬币的方式决定名字的先后顺序,结果帕卡德输了,所以公司称为HP),“惠普之道”是如何形成的?英特尔是经历了多少次变化始终把握着科技的潮流?微软、苹果,两巨头差了一年先后成立,各自又是如何发展的?IBM、网景都曾显赫过、困惑过,可IBM坚持下来了,但网景却被出局了,教训又是什么?还有雅虎,从成立到成为互联网时代里程碑式的门户网站,它是如何做到的?
本书成书于1999年,因而在写到雅虎一章时,全篇戛然而止。当时,雅虎正值巅峰,是股票中的“巴斯光年”,也是时髦口号“今天,你雅虎了吗”的主角,此一时,彼一时,对照今天雅虎的式微和落寞,不免让人生出几分唏嘘、几分感叹。这固然是《硅谷之光》令人遗憾的地方,写得太早了,仅仅十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感觉仿佛已与当下隔了好几个世纪。但作为一本叙说硅谷“前世大半生”的必读之书,卡普兰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他没有刻意去塑造那些所谓的“商业英雄”或“财富神话”,也没有恣意地夸大或修饰,他秉承了新闻记者应有的素养和操守(卡普兰曾任斯坦福大学新闻研究员,之后一直担任《财富》杂志记者,长期关注和报道硅谷IT业动态),只是客观地记录人与事。
或许在他看来,因为有弗雷德里克·特曼(没错,他就是“硅谷之父”,开辟硅谷的重要推手和旗手),有他的“任何实验有一天都可能成为金矿”的创新理念与开拓精神,所以就培养了惠普创始人——他的两位学生;紧接着,威廉·肖克利的贝尔实验室发明了晶体管,而半导体材料硅在1971年为一个本来叫圣塔克拉拉谷的地方改名“硅谷”埋下了伏笔;之后,从他实验室出来的“八叛逆”成立了仙童公司;八仙中的诺伊斯和摩尔又离开仙童公司,开启了影响至今的芯片制造商英特尔的崛起历程;好玩的是明明是电脑操作系统先驱的加里·基尔代尔因为一时大意,成就了比尔·盖茨的微软系统一统天下的大业;有一段时间,盖茨与拉里·埃里森,全球两家最大软件公司的大佬他们为问鼎中原而展开角逐……
和通常传记不同,在这个方圆百里、时间横跨半个多世纪的“地方志”中,除了硅谷本身,谁都只是历史的过客。不管是特曼、盖茨、乔布斯,还是“创投教父”约翰·杜尔等人,他们不过在彼此命运的交织中参与演出了一段又一段激荡而又惊心动魄的IT商业剧。卡普兰以旁观者的姿态扮演了“解说员”的角色。
从晶体管到个人电脑,从路由器到浏览器,从门户网站到搜索引擎,每一代人的成功和成就,皆因为站在前人的肩膀(也可能是尸骸)上。就像卡普兰提及的硅谷两大原则,“我们不为赚钱”和“我们容忍犯错”,前面一条你可以将信将疑,但后面一条一定是硅谷走到今天的动因。那里,允许梦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激发企业家精神,因此,与其说这本书呈现的是硅谷的过去,不如说是硅谷的气质。
另外,鉴于本书只写到了雅虎,所以更期待升级增订版的问世,就像约翰·斯蒂尔·戈登的《伟大的博弈:华尔街金融帝国的崛起(1653-2011)》,补充记录之后14年的激荡与光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