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临2013—01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95号),核准本公司向联环集团发行股份4,600,189股购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扬州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将根据批复的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相关手续,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情况的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一日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更新内容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13年5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3年5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95号),正式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0079号)》,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的公司、标的资产和公司备考财务报告以及《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签署之后发生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事实,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完成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更新的内容和数据如下:
1、根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本公司、标的资产、公司备考财务报告,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将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有关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更新至2012年12月31日。
2、鉴于公司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的批文(证监许可[2013]695号)。因此,对本次重组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进行了更新,删除了有待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相关风险提示并补充披露了本次重组交割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详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一)本次重组资产交割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分析”之“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风险”之“(一)本次重组资产交割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尚需取得的授权或批准”。
3、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的估值风险。详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三)本次交易的估值风险”;“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分析”之“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风险”之“(三)本次交易的估值风险”。
4、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尚需取得的授权或批准”之“(一)联环药业已取得的授权或批准”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协议已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5、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及尚需取得的授权或批准”之“(二)本次交易对方已取得的授权或批准”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协议已经联环集团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6、补充披露了联环集团对下属企业的控股参股性质。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之“(五) 联环集团下属企业情况”。
7、补充披露了收购标的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 ”之“二、扬州制药主要资产的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之“(一) 扬州制药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 1、固定资产”。
8、补充披露了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专利许可使用的用途、专利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该许可涉及的产品销售占比情况以及本次重组对该许可协议效力的影响。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 二、扬州制药主要资产的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之“ (一) 扬州制药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 2、无形资产 ”之“(7)专利使用权”。
9、、补充披露了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最新取得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 二、扬州制药主要资产的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之“ (一) 扬州制药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 2、无形资产”之“(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0、补充披露了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 ”之“二、扬州制药主要资产的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之“(一) 扬州制药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 2、无形资产”之“(9)排污许可证”。
11、补充披露了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所在划拨土地办理出让手续的进展、费用承担方式、预计办毕时间,是否存在障碍等情况及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 二、扬州制药主要资产的权属、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之“(一) 扬州制药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之“2、无形资产”之“(10)土地使用权。
12、补充披露了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波动的原因。详见重组报告书 “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 五、扬州制药主要产品、技术和业务情况”之“ (四) 主要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之“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
13、补充披露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详见重组报告书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二)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之“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已进行了上述修订,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修订后更新的内容,在阅读和使用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书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