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澳柯玛 证券代码:600336 编号:临2013-01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3日。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101名(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7953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32%。具体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1 |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7953108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32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99 |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1788918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52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不适用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邢路正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王英峰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张贞齐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姚庆国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武先生,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徐玉翠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7508978 | 99.72 | 0 | 0 | 444130 | 0.28 | 是 |
| 2 | 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7486978 | 99.70 | 0 | 0 | 466130 | 0.30 | 是 |
| 3 | 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7486978 | 99.70 | 0 | 0 | 466130 | 0.30 | 是 |
| 4 | 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57744908 | 99.87 | 0 | 0 | 208200 | 0.13 | 是 |
| 5 | 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57486978 | 99.70 | 0 | 0 | 466130 | 0.30 | 是 |
| 6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57486978 | 99.70 | 0 | 0 | 466130 | 0.30 | 是 |
| 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 157450178 | 99.68 | 0 | 0 | 502930 | 0.32 | 是 |
| 8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融资业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 157450178 | 99.68 | 0 | 0 | 502930 | 0.32 | 是 |
| 9 |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57450178 | 99.68 | 0 | 0 | 502930 | 0.32 | 是 |
其中议案4“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分段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594519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2)持股1%-5%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3)持股1%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799718股同意,0股反对,208200股弃权。
其中,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的表决情况为:992180股同意,0股反对,185100股弃权;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的表决情况为:807538股同意,0股反对,23100股弃权。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石志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