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2013-02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5月31日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八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 协议主体
(一)甲方: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二、合作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合作基础建立在中国重工集团统一领导下,进行厂所合作,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产品技术提高和市场开拓,做大做强相关产业,达到双赢。
(二)、合作模式和具体计划
1、以七一八所现有汽车防冻液、润滑油等产品为合作切入点,采用OEM贴牌方式。充分利用甲方的品牌、市场销售网络和汽车厂商的配套优势,提高现有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市场占有率。
2、发挥汽车空气净化装置的技术优势,由甲方向汽车厂商进行推介,尽快形成新的产品领域。
3、在以上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后,将尽快开展股权合作,计划在年内设立以汽车防冻液、润滑油为主要产品的汽车用品合资公司(具体名称待定)和以汽车空气净化器为主要产品的空气净化合资公司(具体名称待定)。
4、在上述基础上,利用风帆公司上市公司平台尽快开展项目融资工作,以尽快实现做大做强的总体目标,并实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三、其他重要条款
对于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战略合作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七一八所在航天、水下空气保障系统及精细化工、环境工程、空气净化领域等具有独特的设计优势,车用空气净化、防冻液、润滑油等汽车用品方面拥有较强的生产和技术研发能力,能够为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和技术支持。
五、备查文件甲、乙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