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3-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5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5月3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宋铁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宋铁和先生于2013年5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306.4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本次减持后,宋铁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3.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 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本次减持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宋铁和 | 大宗交易 | 2013年5月30日 | 6.34 | 306.432 | 1.29% |
| 合计 | 306.432 | 1.29% |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宋铁和 | 合计持有股份 | 1430.016 | 6.01% | 1123.584 | 4.7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7.504 | 1.50% | 51.072 | 0.21% | |
| 高管锁定股 | 1072.512 | 4.51% | 1072.512 | 4.51%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宋铁和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