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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鹰股权纠纷案未结 借壳*ST成霖仍存变数
    2013-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莉雯 ○编辑 阮奇

      

      4月份刚“披星戴帽”的*ST成霖很快就找到了重组方案,但凡事并不完美,本次拟注入的资产宝鹰股份存在的股权纠纷问题或许将成为本次重组的拦路虎。

      昨日,上证报记者从宝鹰股份股权纠纷的原告方了解到,就借壳一事,原告方律师甘清洪近日将发函至证券监管相关部门反映有关问题。

      5月31日,*ST成霖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拟以资产置换和定向增发方式收购宝鹰股份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自然人古少明。但在重组预案中,古少明控股的宝鹰股份尚存在股权纠纷问题未解。

      据了解,宝鹰股份股权纠纷一案由来已久,而原告方正是宝鹰股份的原股东。宝鹰股份成立于1994年4月11日,前身为欧凯艺术装饰工程公司,由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报经深圳市有关部门同意后出资成立,企业性质为集体。1996年9月16日,宝鹰公司发生了一次涉及股权转让和企业类型的变更登记。变更后,宝鹰公司的企业类型由集体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由单一的深圳东方艺术研究会变更为古少明和罗娘检两个自然人。也正是因为这次的股权转让,成为宝鹰股份此后上市的障碍。

      事隔15年之后,2011年宝鹰股份为首次上市做筹备工作,同年5月,东方艺术研究会会长罗虹对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宝鹰公司前身)于1996年9月发生的股权转让有效性提出异议,并欲提起诉讼。宝鹰首次IPO也因此折戟。

      去年4月,东方艺术研究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东方艺术研究会与罗娘检(罗娘检去世后由李素玉继承)签订的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未生效,法院受理后追加古少明为本案被告。今年3月做出的民事裁定书认为,上述合同书有效并驳回了原告东方艺术研究会的起诉。然因不服一审判决,东方艺术研究会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件处于二审诉讼程序中。

      记者就此致电原告方律师了解该案的最新进展,原告方律师甘清洪表示,“目前上诉工商局和李素玉的案子都在二审阶段,尚未终结,这两个诉讼都是指向股权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就宝鹰股份借壳上市一事,甘清洪表示,“股权纠纷问题对交易对方可能产生一定的风险,我们近期会发函至证券机构的监管方反映这个问题。”

      这场纠纷在令宝鹰股份IPO遇阻的同时,也让当年那些“掐点”进驻的PE们始料未及。

      根据重组预案,在2006年4月,宝鹰股份由当时的宝鹰工程有限更名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在2011年,公司表示,鉴于宝鹰集团设立时存在未进行验资及评估的瑕疵,宝鹰集团又将公司形式由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执此之际,正是宝鹰为上市积极筹措之时。而后,同年5月21日,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联创晋商、长华宏信、龙柏翌明、瑞源投资以人民币增资1.65亿元,成为宝鹰股东。两个月之后,宝鹰再次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以宝鹰股份评估值24.87亿元计算,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联创晋商、长华宏信、龙柏翌明、瑞源投资合计股权价值约2.44亿元。若宝鹰股份成功借壳上市,PE退出有望。但面临原股东的“执著”纠缠,PE的退出无奈打上了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