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盛上证市值百强ETF 联接 |
基金主代码 | 000063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5月1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6月7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6月7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3年6月7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3年6月7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3年6月7日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200万 | 0.8% |
200万≤M<500万 | 0.4%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P) | 赎回费率 |
P<1年 | 0.50% |
1年≤P<2年 | 0.25% |
P≥2年 | 0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80009 C 类代码:080010)、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8)、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成长价值基金(080001)、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50 C类代码:000052)。
本基金可在以下销售机构办理转换业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转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对T 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 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参照前端申购业务费率执行,具体业务办理参照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参阅《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3 年6月7 日起,基金管理人在T+1 日(T 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媒体和本公司网站披露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4日
关于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端午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盛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080011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3年6月6日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 |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3年6月6日 | |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 | |
暂停赎回起始日 | - | |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 - |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3年6月6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保护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2〕116号)的精神,2013 年6 月8日(星期六)至2013 年6月12日(星期三)休市5天,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证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13年6月6日起暂停接受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及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转换为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2013 年6月13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及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 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3年6月5日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自下一工作日(即2013 年6 月6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3年6月7 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3 年6月13 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3、投资者如节假前或节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免长途通话费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