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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3-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3-04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林福椿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000,000股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简称“国盛证券”),为其参股的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3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林福椿先生本次将其持有的18,000,000股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63,579,002股的28.31%,占公司总股本409,260,000股的4.40%。

      林文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720,000股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同孚实业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3年6月3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6月3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林文昌先生本次将其持有的35,720,000股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35,726,442股的99.98%,占公司总股本409,260,000股的8.7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国盛证券有权按约定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抛票及其他合法处置等)林福椿、林文昌先生质押的股票,并终止同孚实业的融资:

      (1)同孚实业未按约定履行质押股权的收益权回购义务(含未按约定提前履行回购义务);

      (2)在质押期间内林福椿、林文昌先生质押的股票价格下跌,导致被质押股票以5日收盘均价计算的总市值低于回购价款的160%(警戒线)时,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及同孚实业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国盛证券认可的股票,使得质押股票价值加上保证金余额、追加质押的股票价值总和不低于回购价款的160%的;

      (3)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及同孚实业在依前款约定交付保证金或追加相应质押股票前,在任何条件下,如果质押股票总市值(按5日收盘均价计算)与已追加的保证金或股票市值之和低于回购价款的140%(平仓线)的。

      二、林福椿、林文昌先生所持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林福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63,579,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51,5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8.66%,占公司总股本的12.60%。

      截止本公告日,林文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35,7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8%,占公司总股本的8.73%。

      三、历次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2011年11月18日,林文昌先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5,726,442股股票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18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该质押股票已于2013年5月20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1年12月14日,林文洪先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4,939,056股股票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18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012年1月11日,林福椿先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0,000,000股股票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该质押股票各10,000,000股分别作为之前林文昌和林文洪先生股权质押的追加担保,质押期限为2012年1月1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其中,为林文昌先生追加担保的10,000,000股股票已于2013年5月20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2年5月4日,林福椿先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40,000,000股股票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该质押股票各20,000,000股分别作为之前林文昌和林文洪先生股权质押的追加担保,分别在2013年5月15日、2013年6月13日到期。其中,为林文昌先生追加担保的20,000,000股股票已于2013年5月20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2年7月5日,林福椿先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570,000股股票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之前林文洪先生股权质押的追加担保,质押期限为2012年7月5日至2013年6月13日,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持有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不存在其所持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先生分别持有本公司流通股63,579,002股、35,726,442股、34,939,05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0%;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合计为122,229,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7%。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3-04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在辖区部分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3年6月19日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

      二、接待方式。采用现场接待和网络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接待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四、网络交流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102/

      五、登记预约方式

      2013年6月10日—6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填写参会登记表并同时提供调研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黄华伦 黄丽珠

      电 话:0595-23551999、23550777

      传 真:0595-27251999

      邮 箱:zqb@guanfu.com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证券投资部

      六、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文智先生、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郑学军先生、黄炳艺先生、监事会主席周金旋先生、监事涂瑞稳先生、周玉梅女士、王夏月女士、赖争妍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黄华伦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七、注意事项

      1、参会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4、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交流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交流会参会登记表

      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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