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3-01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6月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3个月期限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南昌城东支行”认购2,000万元,期限三个月。购买理财产品后,截止2013年6月4日该专户余额为196,727,243.43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投资对象: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6、收益计算方式:年化收益率3.35%。
7、投资期限:收益起算日为2013年6月5日,到期日为2013年9月6日。
8、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三个月期限内,银行和公司均无提前终止权利。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公司在产品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
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
响。
(4)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5)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b、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c、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b、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c、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d、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3) 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签约方 | 资金 来源 | 投资金额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投资盈亏 金额 | 是否涉讼 |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 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 | 自有闲置资金 | 150,000,000.00 | 2012/9/18 | 2013/9/18 | 保本浮动收益 | 6,750,000.00 | 未到期 | 否 |
| 100,000,000.00 | 2012/12/06 | 2013/12/06 | 4,500,000.00 | 未到期 | 否 | |||
| 130,000,000.00 | 2013/3/5 | 2014/3/4 | 6,240,000.00 | 未到期 | 否 | |||
| 中国银行南昌分行 | 100,000,000.00 | 2012/6/27 | 2013/6/27 | 保本浮动收益 | 5,250,000.00 | 未到期 | 否 | |
| 150,000,000.00 | 2012/8/17 | 2013/8/16 | 7,703,835.62 | 未到期 | 否 | |||
|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 40,000,000.00 | 2012/5/15 | 2012/11/21 | 保本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1,232,888.89 | 1,232,888.89 | 否 | |
| 60,000,000.00 | 2012/8/7 | 2013/2/8 | 1,695,833.33 | 1,695,833.33 | 否 | |||
| 100,000,000.00 | 2012/11/15 | 2013/5/9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2,389,333.33 | 2,389,333.33 | 否 | ||
| 40,000,000.00 | 2012/11/26 | 2013/5/22 | 918,000.00 | 918,000.00 | 否 | |||
| 160,000,000.00 | 2013/01/04 | 2013/07/04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3,772,222.22 | 未到期 | 否 | ||
| 140,000,000.00 | 2013/01/04 | 2013/07/04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3,300,694.44 | 未到期 | 否 | ||
| 100,000,000.00 | 2013/05/20 | 2013/10/18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1,835,555.56 | 未到期 | 否 | ||
| 广发银行 | 闲置募集资金 | 70,000,000.00 | 2013/03/21 | 2013/09/1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57,917.81 | 未到期 | 否 |
| 55,000,000.00 | 2013/03/21 | 2013/06/20 | 521,068.49 | 未到期 | 否 | |||
| 合计 | 1,395,000,000.00 | - | - | - | 47,567,349.69 | - | - |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机构客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2013 年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54,99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6月1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8号文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1,120 万股,网上发行4,480 万股。公司于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16,542,5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472,542,500股。
2010年9月10日,公司首发网下配售的股份11,200,000股解除限售。
2011年6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113,215,000股解除限售。
2011年7月,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2,54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708,813,750股。
2012年11月21日,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38,121股,总股本增至711,951,871股。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11,951,871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67,230,631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3,138,121股,高管锁定股9,101,260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454,991,25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兆驰”)和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顾伟、姚向荣、康健、全劲松、涂井强、刘泽喜、陆婷、章岚芳、周灿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东乌鲁木齐鑫驰四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时作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2012年6月29日-2012年8月29日)及法定期限内(2012年8月30日-2013年3月1日)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四)自公司上市以来,新疆兆驰以反担保质押金的形式从公司取得资金2927.05万元人民币,至2011年4月全部归还。自此以后,未发生过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存在对其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54,99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9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法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 1 | 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4,991,250 | 454,991,250 |
| 合 计 | 454,991,250 | 454,991,250 | |
5、2011年9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界西南星河世纪大厦A栋-1111I”变更为“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160号”,控股股东名称由“深圳市兆驰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变更未涉及控股股东的股权变动,原“深圳市兆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仍为“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新疆兆驰合伙人构成如下: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比例(%) | 备注: |
| 顾伟 | 91.6459 | 在兆驰股份担任董事长。 |
| 康健 | 3.4616 | 在兆驰股份担任董事、总经理。 |
| 全劲松 | 3.4616 | 在兆驰股份担任董事。 |
| 姚向荣 | 0.6924 | 2011年8月10日离职。 |
| 陆婷 | 0.1615 | 2011年4月1日离职。 |
| 周灿 | 0.2308 | 在兆驰股份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
| 涂井强 | 0.3462 | 2010年11月9日离职。 |
注1:顾伟、康健、全劲松、周灿在公司发行上市时作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公司将及时督促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注2:姚向荣先生于2011年8月10日离职,陆婷女士于2011年4月1日离职,涂井强于2010年11月9日离职,其在公司上市时做出的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6、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