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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真格打击违法囤地可否就从北京开始
    2013-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汤闯新

      ⊙汤闯新

      

      今年5月以来,我国一线城市的土地市场接连出现高总价、高溢价的地块,多处的“地王”纪录被刷新。分析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并比较世界各国的情形,可以得出结论:在21世纪以来的十几年中,中国的房价是全球涨幅最大、涨速最快的。而高房价及其背后的腐败现象,已成了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我国的高房价现象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经济持续三十多年长期高速发展、输入性通胀与国内通胀率连年持续攀升相互作用、大量境外资金涌入境内投资投机、全国城镇化大规模的推进、大量民众改善性刚性需求的阶段性爆发、境内房地产资金和民间的炒房投机炒作等等。笔者想强调的是,在这些众多推高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那就是房地产商长期囤地不开发,这也是高房地产价格的一个重要推力。

      为遏制高房价继续疯涨,缓解房地产市场的阶段性供求紧张关系,中央政府近年来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法规,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法规,是严厉惩治房地产开发商长期囤地不开发现象的政策法令。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国务院发〔2008〕3号文件第六条明确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之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购置两年未开发开工的土地,无偿收回国有,重新挂牌拍卖等具体政策。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国务院每年还派出房地产市场督查组,到各地巡回检查督查,并每年公布处理一批违规的企业名单。但至今全国各地长期囤地不开发的现象并未绝迹。也就是说,严厉惩治房地产开发商的长期囤地的政策法令,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这也是造成各地土地供应市场失衡,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难以见实效,高房价岿然不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全国到底有多少购置两年未开发开工的土地,至今未见精确的统计数据公布。但北京市有了相对可靠的统计数据。据新华网和人民网的报道,北京“征而未建、拆而未建”的地块共279处,总面积超过5800余万平方米,几乎相当于80个故宫。这些征地、拆迁之后多年迟迟没有破土动工的空地,竟成了随意乱倒垃圾的露天“垃圾场”。

      为什么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的开发商买地两年之内必须开发的政策规定竟无法真正落实?为什么很多城市两年之内仍不开发就实行“土地收回,重新拍卖”的政策法令没法彻底执行?那些敢于公然对抗国家政策法律法令违法囤地的人底气何来?就因为每年国务院房地产督查组在查出违规违法问题后,很多仅仅内部通报批评了事,没有完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没有真正执行“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的政策法令。因为很多地产商关系网错综复杂,一旦被查出,长袖善舞一番便安然过关,那些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商因一次次化险为夷,成功地躲避惩罚而变得有恃无恐。

      这种公然对抗国家政策法令违法囤地的行为,造成的极为恶劣的后果,现在大家看得越来越清楚了。

      所以,要真正遏制高房价,就须严格监督执行国务院〔2008〕3号 文件,严厉打击房地产违规违法囤地现象。如果全国那么多长年囤积的土地,都能按规定正常开工建设,对缓解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求关系必将产生相应的作用。只要现在政府把全国各地所有超过两年未开发的土地立即收回,重新挂牌投入市场,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就会即刻改变,房地产开发商投机炒作的资金链就会被切断,这会逼迫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开发尽快投入市场,进而在相当程度上摇撼一线城市乃至其他地方的高房价。

      要在全国促成房地产市场的法治化,遏制高房价,使中央关于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真正得到落实,保障中国经济继续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痛下决心依法严厉清除囤地行为及其囤地现象背后的腐败链条,打击囤地背后的大老虎,并且,既然北京已经有了较为可靠的统计,那就在北京先行一步。

      敢不敢动真格清除违法囤地行为,能不能动真格打击违法囤地腐败现象背后的大老虎,考验着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法治化的监管能力。

      (作者系知名财经专栏作家,著有《美国的秘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