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履行保证责任的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3-026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履行保证责任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威硅业”)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天威硅业于2008年11月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设备进口贷款,天威保变连同天威硅业其它两名股东为天威硅业该笔贷款按照所持股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日,该贷款项下尚余本金2.65亿元,其中1.45亿元人民币于2013年5月31日到期,2013年6月1日,该笔1.45亿元贷款本金已逾期。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履行保证责任的函》,函的主要内容是:基于天威硅业该笔1.45亿元贷款本金已逾期,请本公司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该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于函发出后15日内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内代偿相关的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和逾期可能导致的其他相关费用。若到期未履行上述义务,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为保障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的安全,将立即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确保《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保留宣布该笔贷款所有余额立即到期、提前收贷的权利(目前,本笔贷款项下的本金余额合计2.65亿元)。
目前公司正在督促天威硅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偿还该笔贷款。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