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11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1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扣税后,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币0.427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为人民币0.405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4日
●除权(息)日:2013年6月17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3年6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20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及日期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5月8日召开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13年5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2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至2013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5,406,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537,932,790.45元。
同时以1,195,406,2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390,812,402股,增加1,195,406,201股。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1、公司暂按5%的税率代扣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4275元。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再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划付本公司,由本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有关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称QFII)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0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其他机构投资者我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5元,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时间
1、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4日
2、除权(息)日:2013年6月17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3年6月18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20日
四、分派及转增对象
2013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方法
(一)现金分红
1、公司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转增股本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送股 | 转增 | 合计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706,182,963 | 706,182,963 | 706,182,963 | 1,412,365,926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361,756,238 | 361,756,238 | 361,756,238 | 723,512,476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27,467,000 | 127,467,000 | 127,467,000 | 254,934,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27,467,000 | 127,467,000 | 127,467,000 | 254,934,000 | ||
股份总额 | 1,195,406,201 | 1,195,406,201 | 1,195,406,201 | 2,390,812,402 |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2,390,812,402股摊薄计算的2012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75元。
八、咨询联系
联系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联系电话:0398-5887735
联系传真:0398-5897007
联系人:张建强 王干
邮政编码:47230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12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报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年报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在成本分析表中对成本构成项目只填写煤炭生产成本及煤炭采购成本,未对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进行披露,请补充披露:
公司煤炭生产成本构成项目如下:
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煤炭采掘销售 | 材料 | 563,919,241.27 | 10.77 | 720,362,357.37 | 12.19 | -21.72 |
应付职工薪酬 | 1,883,576,612.55 | 35.96 | 1,617,621,119.85 | 27.37 | 16.44 | |
电力 | 266,408,028.58 | 5.09 | 259,972,883.72 | 4.40 | 2.48 | |
折旧费 | 270,618,023.13 | 5.17 | 247,020,123.54 | 4.18 | 9.55 | |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 | 584,830,777.96 | 11.17 | 788,156,950.22 | 13.34 | -25.80 | |
提取的维简费 | 195,989,149.84 | 3.74 | 217,640,329.50 | 3.68 | -9.95 | |
可持续发展基金 | 18,562,577.88 | 0.35 | 30,830,245.18 | 0.52 | -39.79 | |
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 | 99,568,272.00 | 1.90 | 101,468,765.75 | 1.72 | -1.87 | |
修理费 | 138,354,236.77 | 2.64 | 180,764,931.53 | 3.06 | -23.46 | |
地面塌陷赔偿费 | 3,503,214.81 | 0.07 | 4,609,603.00 | 0.08 | -24.00 | |
其他制造成本 | 1,212,137,010.05 | 23.14 | 1,741,498,636.14 | 29.47 | -30.40 | |
合计 | 5,237,467,144.84 | 100.00 | 5,909,945,945.80 | 100.00 | -11.38 |
煤炭贸易按吨煤交易价格与供应商结算采购成本,故不能取得成本分项明细数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