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3—02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2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3年6月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剑川益云,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在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各类信贷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1,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属延续以前年度的担保,详见2012年6月21日的临2012—021号公告),期限为壹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子公司剑川益云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3-02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剑川益云,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1,500万元;
●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金额:1,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4,500万元,系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为其员工申请购买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其余8,500万元均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8%,无逾期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为子公司剑川益云提供担保,宏达股份为子公司剑川益云在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各类信贷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1,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属延续以前年度的担保,详见2012年6月21日的临2012—021号公告),期限为壹年。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宏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上述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剑川县老君山镇上兰工业区(杉树村)
法定代表人:刘条松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捌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正
经营范围:电锌、电炉锌粉、硫酸、镉等金属的冶炼、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原料购销、冶炼(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剑川益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3年3月31日,被担保人的总资产208,385,619.36元,净资产113,134,418.65元,资产负债率45.71 %。2013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434,491.47元,净利润4,063,852.4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壹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由于剑川益云正常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流
动资金借款。剑川益云经营业务稳定,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董事会一致同意为剑川益云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4,500万元,系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为其员工申请购买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其余8,500万元均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8%,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剑川益云营业执照复印件;
3、剑川益云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