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3-01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于2013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简称“《通知》”),定于2013年6月25日召开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201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为持有本公司26.53%股份的股东,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106条、第107条和第129条的规定,近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提名王太银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临时提案。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交的上述临时提案分别作为第六项《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议案》中的第17子项、第八项和第九项普通决议案,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原会议通知中的特别决议案《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顺延为第十项决议案,其他议案顺序号不变。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上述调整后,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聘用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议案;
逐项选举牛锡明先生、钱文挥先生、于亚利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逐项选举胡华庭先生、杜悦妹女士、王太银先生、王冬胜先生、冯婉眉女士、马强先生、雷俊先生、张玉霞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逐项选举王为强先生、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先生、陈志武先生、蔡耀君先生、刘廷焕先生、于永顺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7、关于监事会换届方案的议案;
逐项选举华庆山先生、滕铁骑先生、董文华先生、李进先生、高中元先生、顾惠忠先生、闫宏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逐项选举姜云宝先生、卢家辉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特别决议案
10、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由于投资者本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并不直接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本公司无法判断该等投资者的股东身份。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本公司建议融资融券投资者向开户的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针对转融通业务投资者,本公司建议其按照《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及转融通有关规定执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第四项规定的资料以及本补充通知附件4的授权委托书(此授权委托书为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含新增决议案,将取代原会议通知中的第一份授权委托书注1)进行会议登记。
注1[已提交原会议通知中授权委托书至本公司指定地点的A 股持有人请注意:
i. 如未递交第二份授权委托书至本公司指定地点,则第一份授权委托书(如已正确地填妥)将被视为有效。除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第一份授权委托书所列议案外,受托人将有权按其意愿就年度股东大会上正式提交的任何议案(包括本补充通知所列之新增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
ii. 如股东于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之前将第二份授权委托书递交至本公司指定地点,第二份授权委托书(不论填写正确与否)将撤销及取代股东先前递交之第一份授权委托书。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如已正确地填妥)将被视为有效;
iii. 如第二份授权委托书于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之后递交至本公司指定地点,第二份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无效。股东先前已递交之第一份授权委托书将不会被撤销。第一份授权委托书(如已正确地填妥)将被视为有效。除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第一份授权委托书所列议案外,受托人将有权按其意愿就年度股东大会上正式提交之任何决议案(包括本补充通知所列之新增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
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详见2013年5月10日本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附件:1.王太银先生简历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王太银先生简历
王太银,男,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王先生1986年8月至2013年5月历任财政部人事司科技干部处、基层工作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人事教育司基层工作处主任科员,人事教育司派出机构人事处主任科员(其中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在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政府挂职任县长助理)、副处长、调研员,人事教育司司秘书(正处长级),人事教育司派出机构人事处处长,人事教育司副巡视员。王先生198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政治系政治学专业。
附件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2012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拟定本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见下表),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姓名 | 职务 | 基本 年薪 | 绩效 年薪 | 各项社会保险福利、住房公积金等单位缴存部分 | 2012年度税前 薪酬 | 延期 支付 | 2012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 |
1 | 2 | 3 | 4=1+2+3 | 5 | 6=4-5 | ||
胡怀邦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49.50 | 118.90 | 21.30 | 189.70 | 59.45 | 130.25 |
牛锡明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 44.55 | 107.01 | 21.30 | 172.86 | 53.51 | 119.35 |
华庆山 | 监事长 | 43.56 | 104.63 | 21.30 | 169.49 | 52.32 | 117.17 |
钱文挥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42.08 | 101.08 | 17.79 | 160.95 | 50.54 | 110.41 |
王 滨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14.03 | 33.70 | 5.69 | 53.42 | 16.85 | 36.57 |
于亚利 | 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财务官 | 42.08 | 101.08 | 17.79 | 160.95 | 50.54 | 110.41 |
张冀湘 | 非执行董事 | 39.60 | 95.12 | 15.83 | 150.55 | 47.56 | 102.99 |
胡华庭 | 非执行董事 | 39.60 | 95.12 | 15.83 | 150.55 | 47.56 | 102.99 |
杜悦妹 | 非执行董事 | 39.60 | 95.12 | 12.24 | 146.96 | 47.56 | 99.40 |
注:
1.上表中本公司董事、监事税前薪酬为2012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上人士的税前薪酬中,有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
3.胡怀邦先生因工作调动,于2013年4月15日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王滨先生因工作调动,于2012年3月23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
4.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分别为每年税前人民币25万元和每年税前人民币20万元。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外部监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5.本公司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的薪酬,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
6.除以上人士外,其他非执行董事和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本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附件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2013年度业务发展规划,现提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净值)拟增加81.98亿元,较上年增长19.8%。预计2013年末本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在1%左右。
二、主要投向
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本公司境内外各项业务拓展,主要投向为:房产购建及装修,占比72.2%;交通运输工具,占比1.0%;设备类购置,占比26.8%。
本计划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附件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或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普通决议案 | ||||
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
三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四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五 | 关于聘用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六 | 关于董事会换届方案的议案 |
1、选举牛锡明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2、选举钱文挥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3、选举于亚利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4、选举胡华庭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5、选举杜悦妹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6、选举王冬胜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7、选举冯婉眉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8、选举马强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9、选举雷俊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10、选举张玉霞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11、选举王为强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2、选举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3、选举陈志武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4、选举蔡耀君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5、选举刘廷焕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6、选举于永顺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7、选举王太银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七 | 关于监事会换届方案的议案 | ||||
1、选举华庆山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2、选举姜云宝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
3、选举卢家辉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
4、选举滕铁骑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5、选举董文华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6、选举李进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7、选举高中元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8、选举顾惠忠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9、选举闫宏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
八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 ||||
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
特别决议案 | |||||
十 | 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权限: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期限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