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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3-2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独立董事朱广彬先生、曾华春先生及董事张旭东先生因出差在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通过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经确定为9.58元/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按照9.58元/股的发行价格,对应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4,384,132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7,942,869股变更为542,327,001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及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矿业”)。发行对象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其中兴业集团以现金2亿元认购20,876,826股,西北矿业以现金8亿元认购83,507,306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兴业集团及西北矿业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7、上市安排: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批准情况及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3、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订保荐和承销协议,签署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认购协议等。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锁定期等事宜。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向锡林矿业控股子公司储源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7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在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3-2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十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通过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经确定为9.58元/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按照9.58元/股的发行价格,对应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4,384,132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7,942,869股变更为542,327,001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及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矿业”)。发行对象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其中兴业集团以现金2亿元认购20,876,826股,西北矿业以现金8亿元认购83,507,306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兴业集团及西北矿业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安排: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批准情况及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3、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订保荐和承销协议,签署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认购协议等。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锁定期等事宜。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3-2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7月2日(星期二)上午0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1日下午15:00至7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25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矿业十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数量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9)上市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1)《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8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参会人员

    1、截止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上述公司股东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参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及其他获邀人员。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1日全天。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矿业八楼证券部(邮编024000)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斌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矿业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真:0476-8833383

    邮编:02400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议案同意弃权反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数量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9)上市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1)《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西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8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A、可以 B、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000426 ;投票简称:兴业矿业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D、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对同一议案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13年7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476-8833387,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nmxyky@vip.sina.com 。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