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2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6月12日——2013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2日15:00至2013年6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4名,代表的股份222,8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66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22,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37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中胡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20,000股,因属于关联股东,在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名,代表股份46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90%。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及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0,560,100 股。同意220,5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胡颖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黄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