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13-027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00,889.48万股,扣除公司回购B股尚未注销的库存股4,883.7304万股,因此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总额为96,005.7496万股。
以96,005.7496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2.80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股现金红利按股东会召开日第二天(2013年4月23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8032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息所得税事宜
A股QFII、RQFII扣税后每10股派2.52元;对A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规定,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即先按每10股派2.6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 2.52 元;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6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对B股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股现金红利按股东会召开日第二天(2013年4月23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8032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境内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按照前述1港币=0.8032元人民币的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0日(R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1日(R+1日)。
2、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6月20日(T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21日(T+1日),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5日(T+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1、截止201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3年6月25日(最后交易日为201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3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3年6月25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A股中的股权激励限售股、B股高管锁定股份及B股中的外资发起人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其他事项说明
1、非居民企业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最晚于2013年7月30日(含当日)填写附件所示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签章后请寄至本公司证券部。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锁定的流通A股应分得红利按照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81号
咨询联系人:秦桂玲 郑卫印 李琨
咨询电话:0533-5285166 传真电话:0533-5418805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5日
附件:
鲁泰纺织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代扣代缴完税事宜情况表
| 股东信息 | 中文(如有) | 英文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 ||
|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 ||
| 国(地区)别 | ||
| 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股) | ||
| 应纳税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 ||
| 联系人信息 | ||
| 姓名 | ||
| 电话 | ||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
签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