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观点·专栏
  • 6:市场
  • 7:市场趋势
  • 8:艺术资产
  • 9:开市大吉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特别报道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专版
  • A16:基金·海外
  •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013年6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8版:信息披露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2、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首次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投资人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4、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7月11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2013年7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认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

      D.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投资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妥的经投资人/代办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留存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中信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账 号:7311010187200000315

      B.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0007459

      C.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 号:1001141529025700738

      D.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帐 号:03492300040004652

      3)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基金交易申请表》;

      B.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也不接受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人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7月11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2013年7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认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有有效的年检记录);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B.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D.制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

      E.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F.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G.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负责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交)

      H.预留印鉴卡;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还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交);预留印鉴卡。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0007459

      B.中信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账 号:7311010187200000315

      C.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 号:1001141529025700738

      D.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帐 号:03492300040004652

      3)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基金交易申请表》;

      B.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4)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基金交易申请表》;

      B.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三)直销网上交易流程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7月12日(周六、周日照常受理认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开户流程:

      (1)登陆信诚基金网上直销网址,选择"新开户"选项

      (2)阅读风险提示函,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

      (3)选择银行卡,输入个人信息

      (4)用户将连接至指定银行的专门页面进行资料验证操作

      (5)完成验证后输入个人信息,开户成功

      (6)新用户第一次登录时,系统会要求投资人进行风险测评

      认购流程:

      (1)登陆信诚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2)选择需认购的产品,点击"认购"选项

      (3)输入认购金额

      (4)确认认购金额

      (5)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卡、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开通的天天盈账户用户将连接到银行或账户验证密码,招商银行卡、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通的基金投资账户用户将自动扣款,认购完成

      3、信诚基金网上直销网址为 : https://trade.citicprufunds.com.cn/

      4、支持的银行卡及账户种类:

      (1)建设银行银行卡(该银行卡需办理USB KEY证书并开通网上交易)

      (2)农业银行银行卡

      (3)招商银行银行卡

      (4)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开通的天天盈账户

      (5)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通的基金投资账户

      5、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3:00之前,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3: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也不接受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四、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国银行

      1、个人投资者

      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④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③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2、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⑥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①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二)其他代销机构

      投资人在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2、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3、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若本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网址:www.xcfunds.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网址:www.boc.cn

      (三)注册登记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附:本基金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1.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杨 雁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xcfunds.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侯燕鹏

      电话:010-66596688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邮编:518048)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755-23835888、010-60838888

      传真:0755-23835861、010-60836029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法定代表人:沈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554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周妍

      网址:www.bigsun.com.cn

      (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1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11)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7114

      传真:021-36538467联系人:汪尚斌

      客服电话:400-88111-7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