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天鹅原股东201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天鹅原股东201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长沙天鹅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盈利补偿协议》中的承诺数,长沙天鹅原股东2012年度合计补偿股份数为2,380,510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长沙天鹅原股东将等同于上述应补偿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他股东(指公司股东名册上除长沙天鹅原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1日,股份获赠到账日为2013年6月25日。
2、请2013年6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股份获赠到账日前不要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赠送股份的到账。
2011年12月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向欧亚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16号),核准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欧亚云、欧亚峰、罗兵辉、李洪辉、朱平正、胡观辉、周海蓉、吴波、郭华定和长沙瑞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鹅投资”)合计发行18,524,353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长沙天鹅工业泵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长沙利欧天鹅工业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天鹅”)92.61%的股份。上述股份于2012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2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于2011年3月8日与欧亚云、欧亚峰、罗兵辉、李洪辉、朱平正、胡观辉、周海蓉、吴波、郭华定和长沙瑞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十方合成“长沙天鹅原股东”)签订了《关于长沙天鹅工业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并于2013年5月8日签订了关于该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长沙天鹅原股东承诺:长沙天鹅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实际净利润(以利欧股份当年的长沙天鹅专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并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沙天鹅的实际盈利数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中的数字为准)分别不低于2,424.31万元、2,851.64万元、3,119.70万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长沙利欧天鹅工业泵有限公司2012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天健审〔2013〕1301号),长沙天鹅2012年实现净利润数为1,754.46万元。因此,长沙天鹅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盈利补偿协议》中的承诺数,已触发了《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条件。长沙天鹅原股东2012年度合计补偿股份数为2,380,510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各自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原天鹅股东名称 | 需补偿股份数量(股) |
1 | 欧亚云 | 1,442,525 |
2 | 欧亚峰 | 171,433 |
3 | 罗兵辉 | 102,859 |
4 | 李洪辉 | 68,477 |
5 | 朱平正 | 53,704 |
6 | 胡观辉 | 37,455 |
7 | 周海蓉 | 34,516 |
8 | 吴波 | 33,059 |
9 | 郭华定 | 17,143 |
10 | 瑞鹅投资 | 419,339 |
合计数 | 2,380,510 |
根据公司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价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的方案未获通过。因此,根据《补充协议》,公司应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0日内,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告股权登记日,将等同于上述应补偿数量的股份赠送该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他股东(指公司股东名册上除长沙天鹅原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扣除长沙天鹅原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公司已于2013年5月27日就本次股份补偿实施事宜向长沙天鹅原股东提交书面的告知函,长沙天鹅原股东也已于2013年5月28日书面回复确认函,同意实施股份补偿,赠送应补偿的股份给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他股东(指公司股东名册上除长沙天鹅原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次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天鹅原股东2012年股份补偿赠送实施方案的议案》,确认了具体的赠送方案及赠送方法。
现将股份赠送实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与股份获赠到账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1日。
股份获赠到账日为2013年6月25日。该部分股份自获赠到账日即可上市流通。
二、股份赠送方案
该股份赠送的对象为2013年6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长沙天鹅原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赠送方案为:以301,1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0.079055股,共赠送2,380,510股。
三、股份赠送方法
1、本次股份赠送的股份将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
2、本次赠送股份的计算以及涉及到的零碎股,已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2.1 2013年6月21日收市后公司在册的除长沙天鹅原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扣除长沙天鹅原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计算其应享有获赠股份。公式为:股东的持股数量×2,380,510÷301,120,000。
2.2 按照上述步骤2.1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首先取整数,舍弃小数确定获赠股数。
2.3 将按照步骤2.1中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的小数部分,按从大到小顺序降序排列。
2.4将按照步骤2.3已排序的股东从大到小各增加一股,直至将应赠送股份总数2,380,510股与按照步骤2.2取整数后已分配的股份合计数之差全部添加完毕。
2.5.按照步骤2.2和2.4相加确定的股份数为各股东最终应分配的股份数量。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因办理上述股份补偿的股份赠送、过户手续的需要,自2013年6月24日起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加2,380,510股。
赠送前结构 (股) | 比例 | 赠送后结构 (股) | 比例 | ||
一、限售流通股 | 138,201,701 | 43.24% | 136,767,583 | 42.79% | |
1、高管锁定股 | 119,677,348 | 37.44% | 120,623,740 | 37.74% | |
2、其他类型限售股 | 18,524,353 | 5.80% | 16,143,843 | 5.05% | |
其中: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263,157 | 1.02% | 2,843,818 | 0.89%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261,196 | 4.77% | 13,300,025 | 4.16%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81,442,652 | 56.76% | 182,876,770 | 57.21% | |
三、股份总数 | 319,644,353 | 100% | 319,644,353 | 100% |
五、其他事项
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份赠送所涉及到的印花税和过户手续费,全部由长沙天鹅原股东承担。
六、咨询办法
投资者涉及到本次股份赠送的有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和公司联系:
联系人:周利明
联系电话:0576-89986666
传真:0576-8998989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