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3-01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A55版向全体股东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12),并于2013年6月17日在上海市岳阳路1号上海教育会堂四楼讲演厅召开了本次会议。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3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17,379,31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0857 |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剑峰先生主持,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会议。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吴晓晖先生、寿光武先生、黄琼先生、独立董事沈国权先生和刘熀松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哈九如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王左国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按预定程序逐项审议了九项议案,听取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617,379,313 | 617,378,156 | 99.9998% | 0 | 0.0000% | 1,157 | 0.0002% | 通过 |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617,379,313 | 617,378,156 | 99.9998% | 0 | 0.0000% | 1,157 | 0.0002% | 通过 |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617,379,313 | 617,378,156 | 99.9998% | 0 | 0.0000% | 1,157 | 0.0002% | 通过 |
4、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617,379,313 | 617,378,156 | 99.9998% | 0 | 0.0000% | 1,157 | 0.0002% | 通过 |
5、关于201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52,359,242 | 52,358,085 | 99.9978% | 0 | 0.0000% | 1,157 | 0.0022% | 通过 |
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和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回避表决。其中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9,533,752股;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5,486,319股。
6、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617,379,313 | 617,378,156 | 99.9998% | 0 | 0.0000% | 1,157 | 0.0002% | 通过 |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617,379,313 | 617,378,156 | 99.9998% | 0 | 0.0000% | 1,157 | 0.0002% | 通过 |
本项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617,379,313 | 617,297,456 | 99.9867% | 80,700 | 0.0131% | 1,157 | 0.0002% | 通过 |
9、关于对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股份数 | 比例 | ||
617,379,313 | 617,297,456 | 99.9867% | 80,700 | 0.0131% | 1,157 | 0.0002%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任真律师和肖浩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