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3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2013年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3年5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人,代表股份316,208,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27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316,062,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096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46,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081,488股,反对126,092股,弃权1,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081,488股,反对126,092股,弃权1,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081,488股,反对126,092股,弃权1,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081,488股,反对126,092股,弃权1,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081,488股,反对126,092股,弃权1,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关于选举谢建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选举谢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选举谢建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选举施服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选举汤义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选举周林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关于选举林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关于选举章良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3关于选举邱学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解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七)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679,589股,反对527,991股,弃权1,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2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 选举王菊芬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选举陈杨思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062,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推选贾云飞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行使相关职权。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解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琪、顾文
3、 结论性意见:
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