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3-013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1日上午9:30在成都望江宾馆召开,到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 254,674,652股,占公司总股本504,125,155股的50.52%。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有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54,674,652 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54,674,652 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54,674,65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54,674,65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55,186,156.35元,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632,174.4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盈余公积5,518,615.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9,407,462.21元,201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521,021.04元。
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504,125,1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25,206,25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2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254,674,65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12年度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电的价格,按川价函[2007]74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电力公司向阿坝州供电价格的函》的规定,此部分向关联方实际购电数量为149,587.6182万千瓦时,购电金额为419,804,841.34元(含税)。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售电的价格,按川价函[2005]186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岷江水电公司上网综合结算电价的批复》的规定,向关联方实际售电数量为50,130.4320万千瓦时,售电金额118,530,514.04元(含税)。
2013年度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电的价格,仍按川价函[2007]74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电力公司向阿坝州供电价格的函》第一条的规定执行,计划购电数量为157,920万千瓦时,预计购电平均价格为0.2798元/千瓦时(含税价)。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售电的价格仍按川价函[2005]186号文《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岷江水电公司上网综合结算电价的批复》的规定执行,计划售电数量为43,724万千瓦时,预计售电平均价格为0.2235元/千瓦时(含税价)。
由于此部分向关联方所采购、销售电力受供区内工业经济、直属电厂来水量等因素影响,计划购、售电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按价格管理办法,如遇主管部门电价调整则相应调整。
在本议案的表决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34,096,52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律师郑玮、卞德志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3-014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6月21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11人(独立董事张英惠女士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韩慧芳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汪荣华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徐腾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秦怀平先生、叶建桥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张有才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有才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车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评估价为底价通过拍卖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本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的议案》。
因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本公司所持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6%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本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