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3—027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3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人。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一、原章程:第五条 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A座505室 邮政编码:310007。
现修订为:第五条 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邮政编码:310052。
二、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338,108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1,338,108元。
三、原章程: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现修订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1,338,108 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1,338,108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召开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0层会议室。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及2013年6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3—028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3年7月8日(周一)上午10: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0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7月8日(周一)上午10:00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6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议案业经2013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2013年6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至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邮编:310052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2、 邮政编码:310052
3、 电话:0571-87959025,87959026
4、 传真:0571-87959026
5、 联系人:葛姜新,钟天鹏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有限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13年 月 日
| 序号 | 议 案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