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6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兰太实业关联重组难题:大股东非经营性占款超7亿元?》的文章。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企业电及蒸汽交易的必要性,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提出质疑。
二、澄清说明
(一)关于本公司与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之间电及蒸汽交易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金属钠、氯酸钠等产品为高耗能产品,因本公司生产的电及蒸汽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差额电量需从外部采购,购买的电需由关联企业氯碱化工220kv变电站供电线路输送,并且通过氯碱化工集中购买网电,可以享受大客户优惠电价政策。2012年全年采购氯碱化工电量为5.7亿度,含税金额2.56亿元。
本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于母公司营业收入的分类,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即划分为盐、盐化工和其他三类。本年度其他类营业收入构成主要为电及蒸汽销售收入。
(二)非经营占款7亿元的问题
本公司期初期末对氯碱化工应收账款的余额分别为2,670万元和2,592万元。这部分资金余额是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购销业务产生的,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我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款的问题。
媒体质疑公司存在大股东非经营占款7亿元,是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中本公司与氯碱化工之间应收账款借方累计发生额87,757.7万元和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对氯碱化工销售额13,894.7万元的差额计算出来的,存在差异的原因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中,关于应收账款科目氯碱化工2012年占用累计发生额为87,757.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87,835.9万元,其数据来源于本公司应收账款--氯碱化工科目。
2、本公司应收账款--氯碱化工科目是一个综合性科目,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归属于控股股东子公司的结算往来,会定期转入应收账款--氯碱化工科目。即该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反映的是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归属于控股股东子公司之间的全部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
3、本年度应收账款--氯碱化工借方累计发生额中,包括了对控股股东及归属于控股股东子公司的销售款挂账、支付的采购资金、由于购销业务发生的预收预付款、资产租赁结算往来、三方抵账往来等项目,不完全等同于对氯碱化工的销售收入挂账,其中,全年仅销售盐产品含税金额约2亿元,采购电含税金额约2.56亿元,合计4.56亿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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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