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3-01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现有9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提供公司所持苏州新港建设集团股权作为贷款质押物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
同意以公司所持有的新港公司84.94%的股权作为工商银行高新区支行2亿元贷款的贷款质押物。
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82,964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84.94%的股权。新港公司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港公司总资产1,043,262.62万元,净资产160,262.30万元。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1,442.30万元,实现净利润12,326.31万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高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100%)具体见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