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3-02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动力”或“本公司”)境外投资暨行使境外公司认购期权项目的顺利完成,潍柴动力为其全资子公司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香港”)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下称“国开行香港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等值3亿欧元的贷款(下称“国开行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至首次提款日起96个月之日为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已于 2013 年3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贷款融资及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6月30日
注册地点: 香港
法定代表人:徐新玉
注册资本: 5784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发动机等汽车核心零部件及汽车工程方面的产品,技术合作及贸易业务;对外投资及管理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潍柴香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潍柴香港2012年度及 2013 年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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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潍柴动力与中国工商银行潍坊东关支行(下称“工行东关支行”)签署保函协议,就国开行贷款事宜,由工行东关支行向国开行香港分行出具保函,潍柴动力对工行东关支行提供反向担保;工行东关支行开具的保函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保函最长期限为6个月。
2.此外,潍柴动力与国开行香港分行就国开行贷款另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潍柴动力直接就国开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亿欧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国开行贷款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上述保证合同自在外汇管理主管部门完成登记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潍柴香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控制权,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潍柴香港申请的贷款用于境外投资暨行使境外公司认购期权项目事宜(详情参见本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境外投资暨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公告》),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本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0531.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4.95%。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6106.8万元,该担保系本公司因吸收合并承继原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该担保事项清理尚未完成。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