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宁中院对公司重整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6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宁中院对公司重整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6月18日,西宁中院根据申请人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指定下列人员组成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有关管理人组成情况如下:
1、组长:陈岩
2、副组长:唐林林
3、成员:张继文、李宗华、吴志刚、丁永宁、马青虎、江波、候炳吉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有关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它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西宁中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将积极配合管理人严格依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6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票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州高院”)于2013年6月20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3)黔高执字第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贵州高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黔高民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受理了区俊杰、朱建春、罗学明申请执行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贤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贵州高院作出(2013)黔高执字第1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轮候冻结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42,07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359,300,948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6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址变更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13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现由于受酒店会场安排的原因,原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二号珠江宾馆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现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二号珠江宾馆会议中心三楼五号会议室,其它事项均不变。
特此通知。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