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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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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3-02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终止和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6)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放弃表决权。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7)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3-02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和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开发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终止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办公楼事宜。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解决公司上海地区办公场所分散、办公空间拥挤等问题,公司拟以参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方式,购买1万平米办公楼,并已签署《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原拟通过上述方式控制购置办公用房的成本,并无意涉足房地产开发。但鉴于此项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巨大、时间较长,同时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会使公司在各类筹资方式中受到更多监管与约束,故经与中建信协商,公司决定退出其开发项目,并终止《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公司购置办公楼的需求,将另行洽谈,如形成关联交易将遵照相关规定另行提交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退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终止《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有关的合同文件。

    公司原计划投入2亿元参与房地产项目开发,截至目前,公司未有投入资金。

    上述公司终止与中建信联合开发办公楼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放弃表决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0日设立,营业执照号为310113000578021,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该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莘浜路,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对外事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16.94亿元、净资产6.59亿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因中建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故本次合作事宜构成关联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公司考虑到与中建信合作开发办公楼事宜涉及金额巨大、时间较长,同时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会使公司在各类筹资方式中受到更多监管与约束,秉承谨慎性原则决定终止与中建信合作开发办公楼是符合公司根本利益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给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3-02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121,973.07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应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的要求,公司拟对其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备注:公司对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12,000万元续保已经公司201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德都路266号,法人代表:楼宝良,注册资本1,692.8万美元,主要从事设计、开发、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高档环保新型建筑材料、楼层板、各类新型金属屋面、墙面及维护系统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47,904.57万元、净资产21,373.31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 法人代表:裘建华,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及配套器材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72,157.29万元、净资产24,463.53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截至2013年5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87,973.07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郑金都、孙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其的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5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87,973.07万元人民币,加上本次担保金额后,共计121,973.07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8.06%。公司所担保企业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豫商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银星、上市公司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有其他国家居留权
    韩宏伟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国中国
    韩啸董事中国中国
    陈晓凤董事中国中国

    时间买入股票情况卖出股份情况
    成交数量(股)价格区间(元/股)成交数量(股)价格区间(元/股)
    2013年5月63801637.22-8.40 
    2013年6月64199408.88-10.680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南省民权县府后街22号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57号27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6400063股 持股比例: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6400040股 变动比例:5%

    变动后数量:12800103股,变动后比例: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