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6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6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控股集团”)的通知,永泰控股集团根据2012年9月25日制定的增持计划(相关内容公司已于2012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永泰控股集团于2013年6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6.11元/股的平均价格增持了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275,3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9%。
本次增持前,永泰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13,766,1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3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后,永泰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17,041,5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57%,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后续增持计划
永泰控股集团后续将按照2012年9月25日制定的增持计划并结合市场情况,于2013年9月25日前,对公司股票继续进行增持,最低增持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0.5%,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增持)。
永泰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