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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光伏电站开发协议的公告
    2013-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3-037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光伏电站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及金额: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兰州市永登县、张掖市甘州区投资建设总量129MW的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协议,计划总投资额13亿元

      ●无特别风险提示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与甘肃省相关地方政府签订光伏电站开发协议。

      董事会将在公司获取光伏电站项目核准后,履行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

      二、协议基本情况

      2013年6月20日、21日,公司(或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上与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政府、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以下均简称“甲方”)签署了总量129MW,项目总投资额13亿元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协议。其中:

      1、公司与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署了“上海航天49.5MW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协议:在嘉西百万千瓦级光伏产业基地投资建设49.5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

      2、公司与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政府签署“上海航天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开发协议:在兰州市永登县上川镇黄茨滩村建设49.5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

      3、公司与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签署“上海航天30MW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开发协议:在甘州区南滩光电产业园建设30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一)嘉峪关市49.5MW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总投资5亿元,建设项目资金全部由乙方筹措,乙方在履行相关投资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后实施。

      2、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有关投资政策法规和嘉峪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3、乙方建设项目可享受嘉峪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4、项目建成后,乙方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嘉峪关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管理经营活动。

      5、甲方负责做好乙方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落实乙方在项目建设经营期间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6、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违约方应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

      (二)兰州市永登县49.5MW光伏发电项目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负责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有权随时监督乙方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资额度按约定的计划进行,未按计划进行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资金投入进度计划及本协议资金到位时间计划相关文件资料,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保证按计划投产经营。

      (2)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3)确保项目在永登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审批手续,安全生产,合法经营。

      (4)项目规划和设计要符合相关总体规划的要求,经甲方审核同意,由甲方监管实施。

      (5)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自用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在履行相关投资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后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7)项目投产后,应当尽量协助甲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优先考虑解决当地管辖范围内的剩余劳动力。

      (三)张掖市甘州区30MW光伏发电项目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在甘州区南滩光电产业园规划区域内,为乙方提供场址面积约为0.82平方公里土地用于项目建设(具体场址坐标以省发改委路条坐标为准),并依据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2)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光伏发电站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及用地手续,向国家、省申报光伏电站指标项目。

      (3)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乙方项目建设提供跟踪服务,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全力支持乙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取得省发改委路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并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后,完成新公司注册,并积极开展前期各项工作。

      (2)享受西部大开发以及张掖市、甘州区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3)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后,甲方应积极协调市上相关部门早日完成项目核准。

      (4)在履行相关投资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后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四、协议保密条款

      双方就合作协议及项目情况、经营状况、客户信息等商业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本协议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技术秘密信息或其它对方所有的专有信息,以及本协议项下约定事宜,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除非出现以下情况:(1)信息已经为社会公众所知悉;(2)信息拥有方同意披露;(3)该信息按法律程序要求披露。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经形成了获取路条、投资建设、实现销售的光伏电站项目滚动开发模式,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继续扩大西部光伏电站开发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六、风险分析

      目前,公司已在甘肃、宁夏等地区投资建设了200余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对西部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董事会还将在公司获取光伏电站项目核准后,履行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故本次签订开发协议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