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3-04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原米泉市城东工业开发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16,152,018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5,08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1%。公司董事长徐永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均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86,9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86,9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成都盾构环片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86,9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086,9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