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5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1.44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发1.5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3,076,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6,152,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3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7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7月2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012,500 | 54.66% | 29,012,500 | 29,012,500 | 58,025,000 | 54.6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063,500 | 45.34% | 24,063,500 | 24,063,500 | 48,127,000 | 45.34% |
三、股份总数 | 53,076,000 | 100% | 53,076,000 | 53,076,000 | 106,152,000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6,152,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9325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
咨询联系人:赖其聪
咨询电话:0754-86989570
传真电话:0754-86989554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