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13-24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5日上午9:30分在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2楼三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股份328247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渭清先生主持。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通过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二、 通过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 通过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履职报告》。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 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六、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2012年12月末股本总数511,872,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0.8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40,949,810.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51,573,321.29元结转下一年度,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七、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八、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九、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方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回避了该表决事项。
赞成48462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回避279784833股
十、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十一、通过了《关于审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十二、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十三、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十四、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持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6.23%股权的议案》。关联方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回避了该表决事项。
赞成484628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回避279784833股
十五、通过了《关于审议收购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相关企业股权的议案》
赞成328247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董毅律师、彭东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