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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拆分结果的公告
    2013-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590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3年6月24日,即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安信”)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基金份额拆分基准日(2013年6月24日)拆分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为1.016880461元(第9位以后舍去),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1.016880461的拆分比例将原基金安信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1.0000元,相应地,原基金安信每1份基金份额拆分为1.016880461份,基金份额计算结果采用截尾法保留到整数位。原基金安信的基金总份额由2,000,000,000.00份拆分为2,033,726,661.00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拆分比例,对各原基金安信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已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3年6月25日进行了变更登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590号),对于原基金安信份额持有人因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共计1,167,265.10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已于基金份额拆分基准日(2013年6月24日)按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确认为基金份额1,167,262.00份,并由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进行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6月26日起,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安黄金易(ETF),场内简称:黄金ETF,认购代码:518883,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8880)新增中银国际证券为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详情请咨询:

    (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6月24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代码:601989)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中国重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
    基金主代码04002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3年6月14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5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106,488,636.2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53,244,318.1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3年6月28日
    除息日2013年6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1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3年7月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3年6月28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3年6月27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040021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7月1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3年7月1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7月1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鉴于2013年7月1日为香港公众假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3年7月2日(星期二)起恢复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6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香港精选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040018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7月1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3年7月1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7月1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鉴于2013年7月1日为香港公众假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3年7月2日(星期二)起恢复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安信消费股票”,基金代码:519002)由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安信”,基金代码:500003)转型而成。原基金安信自2013年5月23日终止上市后,托管在不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处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转开”时统一登记在由基金管理人在其直销开立的“临时账户”下。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简称“投资者”)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华安安信消费股票的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对于基金份额托管在基金安信退市后,新增的“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的投资者,也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3年6月27日起,为投资者办理华安安信消费股票的确权业务。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对其做“确权”登记。

    一、确权业务办理

    凡要求确权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本公司直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或其他华安安信消费股票场外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上海TA账户)注册手续,或将原股东账户转指定到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上。

    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确权业务流程

    1、对于欲在场外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须持以下资料到本公司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a. 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c. 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d. 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c.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d.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

    e.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f. 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

    本公司直销机构、各代销证券公司营业部可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在接受确权申请后须先核实申请内容的正确性,无误后将确权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为:021-33626962),并将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表原件留档备查。

    2、对于欲在场内将证券账户转指定到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投资者,须直接向本公司传真申请材料办理。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 投资者本人签名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传真件;

    b. 投资者本人签名的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传真件;

    c. 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d.指定交易协议复印件、传真件。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上二者须提供其一);

    b.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以及复印件或传真件;

    c. 被授权人签名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的传真件;

    d. 被授权人签名的原场内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传真件;

    e.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

    f. 指定交易协议复印件、传真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或传真件须保证内容清晰、无误。投资者须将《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为:021-33626962,客服专线:4008850099),并在发送传真后两日内将《封转开确权业务申请表》原件寄至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与电子商务部(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14楼,邮政编码:200092),也可以持上述资料的原件直接到本公司办理。

    3、在收齐符合本流程要求的确权申请资料后,本公司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的华安安信消费股票的基金份额。

    4、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确权业务规则

    1、 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基金退市时投资者持有的原基金安信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公司在核对投资者身份和申请份额一致后,确权成功,并将投资者应得基金份额(包括下述第4条所述之原始基金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登记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下。

    2、 原基金安信退市后,华安安信消费股票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公司将根据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予以登记集中申购结束日原基金安信份额经拆分调整的基金份额。

    3、 若投资者拥有在基金安信退市前的现金分红且退市时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将该等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按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并由本公司进行投资者基金份额的登记确认。

    4、 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安信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本公司。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拆分调整的份额、未领取红利折算的份额(如有)),将以分红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本公司,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5、 本公司收到具有投资者本人签名或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据此为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本公司不对该签名或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投资者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6、 本公司收到投资者多次递交确权申请的传真时,以最后一次所收到的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确权申请传真件为准。

    四、友情提示

    1.如果投资者需要查询原基金安信退市前的持有份额数量,可以到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原基金安信的持有数量;或拨打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在电话核对投资者证券账号和身份证件编号后,查询原基金安信的持有数量。

    2.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必须提供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果遗失了,可以持身份证件原件到日常办理份额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挂失,即可补办证券账户卡。

    五、其他

    本确权登记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申购结果的公告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经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590号)核准,由原安信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开放式基金。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3年5月29日起向全社会进行集中申购,截至2013年6月19日集中申购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910,827,367.43元人民币,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59,327.86元人民币。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银行利息已于2013年6月24日全额划入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7,509户,按照份额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净有效集中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911,286,695.29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一个月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