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3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昊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忠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9名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荆州水产饲料加工项目投资意向书》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签订《荆州水产饲料加工项目投资意向书》。关于公司筹划投资建设荆州水产饲料加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荆州水产饲料加工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根据广西证监局《关于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问责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证监字〔2013〕10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审议通过了《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申请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因原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续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整,以公司自有房产、土地为抵押,用于水产饲料原料的采购。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于2013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晓东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广西证监局《关于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问责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证监字〔2013〕10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发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5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荆州水产饲料加工项目
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投资意向书》的签署,旨在表达双方对项目投资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该投资项目的正式实施尚需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程序竞买并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方能实施,因此本投资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意向书》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最终投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意向书签署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签署《荆州水产饲料项目投资意向书》,以表达双方在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投资建设水产饲料加工项目的意向。自本意向书签订后,由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用地的落实,并为公司在荆州市荆州区的投资提供便利条件。
初步预计该水产饲料加工项目的投资金额在人民币8200万元左右,最终投资金额需在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后方能确定。在公司通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由双方正式签订项目的《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的签订和项目的最终实施仍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意向书签订对方
意向书签订对方: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湖北省荆州市地处长江中游、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两湖平原的地理中心,是我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物资中转站,是全国农副产品基地和精深加工基地。荆州市荆州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投资意向书主要内容
甲方: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乙方: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产饲料加工(荆州)项目。
2、项目选址:荆州区李埠工业园内,东至中心路、西至二广高速大桥、南至字纸篓路、北临振弘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实际位置和用地面积以最终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效益:本项目总投资初步预计约8200万元,建设内容为生产水产膨化饲料和水产硬颗粒饲料项目。
(二)项目供地
1、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
2、乙方签订本意向书后30日内向甲方支付本意向书的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整)。如自本意向书签订后6个月内,国土部门未能举行项目建设用地的“招拍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报纸刊登日为准),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本意向书上述保证金。
(三)甲方确认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承诺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于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用地的土地征用工作。甲方承诺协调国土部门在2013年10月30日前举行项目用地的“招拍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登报日为准)。在乙方竞得土地并立项后,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建设等手续,协调处理乙方在建设发展中的外部环境问题。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村组、公安、消防、人防、环卫、水、电、电信等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项目如期开工和顺利建设。
(四)在乙方竞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且甲乙双方已签订《投资协议书》并生效的前提下,乙方承诺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200万元。下列条件同时达到时,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开工建设:
1、甲方完成 “五通一平(通电、供水、排水、通路、通讯、土地平整)”。
2、乙方参加国土部门举办的土地出让活动并竞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并在此基础上,经甲乙双方有权机构批准,甲乙双方已正式签订《投资协议书》。
3、项目取得《规划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对本意向书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在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由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应在取得乙方有权审批机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后生效。本意向书的投资项目实施以正式签订《投资协议书》并生效为前提。在《投资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生效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四、该投资意向书签订及项目实施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省是千湖之省,江河湖泊众多,水美鱼肥,全省水产品养殖面积超过1000万亩,渔业养殖总量和水产加工量居全国前列。面对湖北省水产业的快速发展形势,大力发展水产饲料工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具有较好的前景。如果本项目能够得以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也有利于公司丰富业务品种和优化业务结构。
五、风险提示
本意向书签订后,公司仍需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参与项目用地的竞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项目投资的最终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书》并生效后,项目方能实施。因此,本投资项目的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