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建设机械 编号:2013-024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于2013年6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于2013年6月2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9,974,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6.23%;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宏军主持。
3、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一 | 《关于公司向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 24661783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二 | 《关于公司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630975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会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放弃了表决权,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斌、贺伟平为本次会议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会议主持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