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2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2013—025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3年6月26日上午9:30时,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在长春长白山海航宾馆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术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于然波先生、王健先生、夏春谷先生因公务未能参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淳南先生因公务未能参会。董事会秘书王行龙先生及见证律师贾国发、陈朝先生参加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43,263,66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65 |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会议通知的议事内容,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公司预计201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 3,424,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8 |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9 |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0 |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443,263,66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注:(1)议案4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该项议案赞成票数443,263,666股,赞成比例100%, 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2)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控股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9,838,766股,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24,900股投票表决,其中同意3,424,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贾国发、陈朝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