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13—034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3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在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17层D座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64,591,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6%。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列席会议,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591,80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591,80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591,80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591,80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4,591,80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4,591,80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64,591,80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13—035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15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敦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其个人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桂证监字[2013]10号《关于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问责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13—036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5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敦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其个人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桂证监字[2013]10号《关于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问责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