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66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存在更改会议召开地点的情况并发出通知。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6月28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二号珠江宾馆会议中心三楼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七名,代表股份共450,011,648股,均具有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8.0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此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此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403,045,548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89.56%;43,146,000票反对,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59%;3,820,100票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85%。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446,104,048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9.13%;87,500票反对,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02%;3,820,100票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85%。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403,045,548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89.56%;43,146,000票反对,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59%;3,820,100票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85%。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401,523,448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89.23%;44,668,100票反对,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93%;3,820,100票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85%。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402,958,048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89.54%;43,146,000票反对,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59%;3,907,600票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87%。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403,045,548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89.56%;43,146,000票反对,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59%;3,820,100票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8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401,463,448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89.21%;44,668,100票反对,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93%;3,880,100票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8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446,131,548票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99.14%;0票反对;3,880,100票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0.86%。
四、律师见证情况
此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枫凯文律股字【2013】A0179号《法律意见书》。此《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此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国枫凯文律股字【2013】A0179号《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