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3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上官常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13】18 号)的要求,2013 年4 月,公司制订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活动小组。截至目前,公司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形成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刊登于2013年6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及厦门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证监发[2013]17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刊登于2013年6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上官常川先生简历
上官常川,男,1966年9月出生,复旦大学EMBA。曾任教于安溪祥华学区,历任福建新华都百货有限公司百货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福建新华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百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厦门新华都董事。上官常川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308,751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4%。截止目前,上官常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