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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
    2013-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2013-2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13年6月28日。

    同意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由690名调整为686名,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727万股调整为14,678万股。

    公司董事长易军、董事总裁官庆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宜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5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的议案,公司于6月1日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股份公告》。6月3日,公司向激励对象发出《限制性股票授予通知书》;6月5日,公司完成《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签订;6月6日-6月25日,公司用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完成股权激励计划股票回购,回购中国建筑A股股票总量为14,678万股,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525,653,465.37元(含印花税、佣金)、回购股票平均成交价格为3.58元/股;6月25日,公司完成全部68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购股资金归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国浩验字[2013]第220C0006号”验资报告,对个人购股资金的缴纳情况进行了验资。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激励对象2012年度个人考核情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如下:

    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实际为15.6%;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实际为13.9%;

    3. 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目标60亿元,实际为105.8亿元;

    4. 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净资产收益率13.34%、净利润增长率4.21%,实际两者均满足;

    5. 个人考核情况均为良好及优秀;

    6. 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第十六条(二)、(四)所列情况。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方案,公司可回购14,727万股股票,用于690名激励对象的授予。最终确认激励对象为686名,授予股票数量调整为14,678万股,详见下表:

    职务姓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获授数量占本次授予比例获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中建股份董事长易 军450,0000.3066%0.0015%
    中建股份总裁官 庆450,0000.3066%0.0015%
    中建股份副总裁曾肇河360,0000.2453%0.0012%
    中建股份副总裁刘锦章360,0000.2453%0.0012%
    中建股份副总裁王祥明360,0000.2453%0.0012%
    中建股份副总裁李百安360,0000.2453%0.0012%
    中建股份副总裁邵继江360,0000.2453%0.0012%
    中建股份副总裁陈国才360,0000.2453%0.0012%
    中建股份副总裁马泽平360,0000.2453%0.0012%
    董事会秘书孟庆禹360,0000.2453%0.0012%
    公司关键骨干人员
    总部部门负责人和二、三级单位负责人676人143,000,00097.4247%0.4767%
    合计686人146,780,000100.0000%0.4893%

    根据授予股票数量及个人认购价格,全部68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14,678万股中国建筑A股限制性股票,个人应缴纳购股资金为262,736,200元。依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68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购股所需全部资金262,736,200元,已足额缴纳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全部激励对象均自筹资金认购中国建筑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未对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2013-3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5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根据规定,监事会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草案》”)中所列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全部成就。

    2. 鉴于激励对象中有4人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3 年 6 月28 日召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90人调整为 686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727万股调整为14,678万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等的相关规定。

    3.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除前述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4 名激励对象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公司监事会同意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