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熊猫烟花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13-019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19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385,44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4.12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不适用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不适用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不适用 |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未出席本次会的共计5名董事和1名监事,皆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转让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30,385,44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阳立、陈鑫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签名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