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63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公司已于201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现有关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工作已办理完毕,其工商注册信息如下:
1、名称: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老政协办公楼
3、法定代表人:宁方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查、开发、生产运营以及对电厂站、能源的投资等相关业务。
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325万元,持有其86.50%的股权;由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以现金方式出资675万元,持有其13.50%的股权。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对贵州凤冈二区块页岩气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工作已正式展开,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进行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64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融资,并将逐步以较低成本的融资替代现有较高成本的融资,以中长期融资替代现有短期融资,支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国开行申请总金额为37.5亿元融资,期限为1-8年不等,利率均为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具体为:
1、公司拟向国开行申请金额为3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3年,拟以公司持有的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则滩煤炭资源探矿权提供质押。
2、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灵石银源兴庆煤业有限公司拟向国开行申请项目中长期借款2.05亿元,期限8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拟向国开行申请项目中长期借款3.45亿元,期限8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申请金额为5亿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7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6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灵石银源兴庆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庆煤业”)、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
1、本次公司对兴庆煤业提供担保金额20,5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兴庆煤业担保金额20,500万元。
2、本次公司对森达源煤业提供担保金额34,500万元,公司累计为森达源煤业担保金额34,500万元。
3、本次公司对康伟集团提供担保金额50,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康伟集团担保金额85,00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460,934.9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080,434.90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累计金额22,5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32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金额38,000万元)。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的控股子公司兴庆煤业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中长期借款20,500万元,期限8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森达源煤业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中长期借款34,500万元,期限8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拟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申请融资租赁借款50,000万元,期限3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借款、担保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第1、2项担保事项为《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中相关内容,将提请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第3项担保事项未超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担保总额度190亿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兴庆煤业,注册地址:灵石县交口乡温家沟村,法定代表人:孙清岭,注册资金:36,000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该矿筹建项目相关服务。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3年3月末,山西灵石银源兴庆煤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1,762.84万元,负债总额56,189.43万元,净资产45,573.41万元,资产负债率55.22%;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345.71万元,净利润为695.53万元。
2、森达源煤业,注册地址:长治市沁源县王陶乡王陶村,法定代表人:郭向清,注册资金:1,000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该矿筹建相关服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3年3月末,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5,678.45万元,负债总额48,695.08万元,净资产36,983.37万元,资产负债率56.83%;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419.42万元,净利润为271.92万元。
3、康伟集团,注册地址:山西省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甄再学,注册资金:30,787.88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原煤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煤炭洗选;房地产开发,普通机构制造、加工、修理;酒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等。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
截止2013年3月末,康伟集团资产总额550,510.00万元,负债总额212,853.37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79,861.90万元,资产负债率38.66%;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2,517.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74.9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的控股子公司兴庆煤业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中长期借款20,500万元,期限8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森达源煤业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中长期借款34,500万元,期限8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公司控股子公司康伟集团拟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申请融资租赁借款50,000万元,期限3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兴庆煤业、森达源煤业、康伟集团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均为本公司所属的控股企业,本次担保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兴庆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20,500万元;公司累计为森达源煤业提供担保金额为34,500万元;公司累计为康伟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为85,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60,934.9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62%、总资产的34.32%,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兴庆煤业、森达源煤业、康伟集团财务报表;
3、兴庆煤业、森达源煤业、康伟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66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于2013年7月16日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地 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2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9日(星期二)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3年7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八、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4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居亮、王冲
联系电话:010-63211845、63211849 传 真:010-63211823
邮政编码:100031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表示意见,上述三种表决意见只能选其一,多选为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