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2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 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24,765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现将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发行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跃相、靳建国、李静
联系电话:0533-3587766
传真:0533-3587767
2、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崔胜朝、袁占虎
发行联系人:金犇
联系电话:0755-83776872
传真:0755-83516266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2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主要用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议案》;
为扩大生产规模,解决生产经营所需场地问题,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租赁协议》,租赁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租赁标的物为淄博市周村区兴鲁大道2277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168763.2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淄国用(2012)第D00337号、淄国用(2012)第D00338号、淄国用(2012)第D00339号),房屋建筑物面积42261.5平方米。租赁期限一年。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签订以上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3-02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租赁协议》,租赁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168,763.25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42,261.5平方米。
●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议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矿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租赁协议》,根据此租赁协议,新华医疗向淄矿集团租赁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兴鲁大道2277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二)截止2013年6月28日,淄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666,538股,持股比例为29.1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淄矿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三)根据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淄矿集团形成的关联交易额计算(包括预计数),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寿利
注册地: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号
注册资本: 62,957.2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自备铁路运输,发电输变电、煤泥、硫化铁、水泥制品、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粉煤灰砖的销售,许可证范围内成品油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受托开展广播电视网络维修、管理,矿山机电设备维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煤炭销售;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淄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666,538股,持股比例为29.1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淄矿集团资产总额3,214,223.86万元、负债总额1,709,134.28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91,494.2万元、利润总额244,930.86万元、净利润180,617.5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淄矿集团租赁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兴鲁大道2277好的土地使用权及及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该土地使用权面积168763.25平方米,淄矿集团已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淄国用(2012)第D00337号、淄国用(2012)第D00338号、淄国用(2012)第D00339号),房屋建筑物面积42261.5平方米。公司租赁期限为一年。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
双方按照租赁标的物的初始入账价值8,041.84万元和后续整修改造费用8,100万元为定价基础,并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以上述租赁标的物价值5.5%的租金率确定租金数额,租金按每年887.8万元支付。
四、关联交易的履约情况
根据双方拟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租赁协议》规定,公司应每年向淄矿集团支付租金887.8万元,此租金按季度分四次缴纳给淄矿集团财务部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向淄矿集团租赁土地,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缩短公司产品交货期,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如适用)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