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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3—01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在公司本部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彭瑞涛女士主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管理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一年以内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以公司持有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该类固定收益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属于保本赚息的无风险财务投资,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非主营收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3—01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在东百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3、会议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 案是否为特别决议
    1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6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13年7月2日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7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12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817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91---87531724、87556786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公司/本人的代理人出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委托事项
    会 议 审 议 事 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备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事项中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涂改的该项表决无效;未作任何记号,视为未投票;本表决票盖有公司印章、股东签名方为有效。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均有效。